上篇我们简单认识了异常子宫出血的分类情况,那到底如何治疗呢?接下来,我们分享一下不同类型的异常子宫出血是如何治疗的?

异常子宫出血的病因很复杂,通常概括为9种类型,针对这9种不同病因类型我们分享一下治疗方法。

不同病因异常子宫出血的治疗方法1、子宫内膜息肉

子宫内膜息肉可单发或多发,通常可经盆腔B超检查发现,对体积较大、有症状的息肉推荐宫腔镜下息肉摘除及刮宫;

对已完成生育或近期不愿生育者可考虑使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LNG-IUS)以减少复发风险;

对于无生育要求、多次复发者,可行子宫内膜切除术。对恶变风险大者可考虑子宫切除术。

2、子宫腺肌症

子宫腺肌病可分为弥漫型及局限型(即为子宫腺肌瘤),确诊需病理检查,临床上可根据典型症状及体征、血CA水平增高做出初步诊断。盆腔超声检查可辅助诊断,有条件者可行MRI检查。治疗视患者年龄、症状、有无生育要求决定,分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对症状较轻、不愿手术者可试用短效口服避孕药、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治疗3~6个月,停药后症状会复发,复发后还可再次用药。

近期无生育要求、子宫大小小于孕8周大小者也可放置曼月乐环;对子宫大小大于孕8周大小者可考虑GnRH-a与曼月乐环联合应用。

年轻、有生育要求者可用GnRH-a治疗3~6个月之后酌情给予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无生育要求、症状重、年龄大或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行子宫全切除术,卵巢是否保留取决于卵巢有无病变和患者意愿。有生育要求、子宫腺肌瘤患者可考虑局部病灶切除+GnRH-a治疗后再给予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3、子宫肌瘤

根据生长部位,子宫平滑肌瘤可分为影响宫腔形态的黏膜下肌瘤与其他肌瘤,前者最可能引起AUB。子宫肌瘤可无症状、仅在查体时发现,但也常表现为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多。黏膜下肌瘤引起的AUB较严重,通常可经盆腔B超、宫腔镜检查发现,确诊可通过术后病理检查。

治疗方案决定于患者年龄、症状严重程度、肌瘤大小、数目、位置和有无生育要求等。AUB合并黏膜下肌瘤的妇女,宫腔镜或联合腹腔镜肌瘤剔除术有明确的优势。对以月经过多为主、已完成生育的妇女,短效口服避孕药和LNG-IUS可缓解症状。

有生育要求的妇女可采用GnRH-a、米非司酮治疗3~6个月,待肌瘤缩小和出血症状改善后自然妊娠或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对严重影响宫腔形态的子宫肌瘤可采用宫腔镜、腹腔镜或开腹肌瘤剔除术等。

但这些治疗后肌瘤都可能复发,完成生育后视症状、肿瘤大小、生长速度等因素酌情考虑其他治疗方式。

4、子宫内膜病变(子宫内膜癌和不典型增生)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和恶变是AUB少见而重要的原因。对于年龄≥45岁、长期不规则子宫出血、有子宫内膜癌高危因素(如高血压、肥胖、糖尿病等)、B超提示子宫内膜过度增厚回声不均匀、药物治疗效果不显著者应行诊刮并行病理检查,有条件者首选宫腔镜直视下活检。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的处理需根据内膜病变轻重、患者年龄及有无生育要求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年龄40岁、无生育要求的患者建议行子宫切除术。

对年轻、有生育要求的患者,经全面评估和充分咨询后可采用全周期连续高效合成孕激素行子宫内膜萎缩治疗,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等,3~6个月后行诊刮加吸宫(以达到全面取材的目的)。如内膜病变未逆转应继续增加剂量,3~6个月后再复查。

如果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消失则停用孕激素后积极给予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在使用孕激素的同时,应对子宫内膜增生的高危因素,如肥胖、胰岛素抵抗同时治疗。子宫内膜恶性肿瘤诊治参照相关的临床指南。

5、凝血功能异常

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类型白血病、各种凝血因子异常、各种原因造成的血小板减少等全身性凝血机制异常。

治疗应与血液科和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协商,原则上应以血液科治疗措施为主,妇科协助控制月经出血。妇科首选药物治疗,主要措施为大剂量高效合成孕激素子宫内膜萎缩治疗,有时加用丙酸睾酮减轻盆腔器官充血。氨甲环酸、短效口服避孕药也可能有帮助。

药物治疗失败或原发病无治愈可能时,可考虑在血液科控制病情、改善全身状况后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切除术和子宫全切除术。

6、排卵障碍(最常见)

排卵障碍包括稀发排卵、无排卵及黄体功能不足,主要由于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功能异常引起,常见于青春期、绝经过渡期,生育期也可因PCOS、肥胖、高催乳素血症、甲状腺疾病等引起。

治疗原则是出血期止血并纠正贫血,血止后调整周期预防子宫内膜增生和AUB复发,有生育要求者促排卵治疗。

止血的方法包括孕激素子宫内膜脱落法、大剂量雌激素内膜修复法、短效口服避孕药或高效合成孕激素内膜萎缩法和诊刮。辅助止血的药物还有氨甲环酸等。

调整周期的方法主要是后半期孕激素治疗,青春期及生育年龄患者宜选用天然或接近天然的孕激素(如地屈孕酮),有利于卵巢轴功能的建立或恢复。短效口服避孕药主要适合于有避孕要求的妇女。

对已完成生育或近1年无生育计划者可放置曼月乐环,可减少无排卵患者的出血量,预防子宫内膜增生。已完成生育、药物治疗无效或有禁忌证的患者可考虑子宫内膜切除术或切除子宫。促排卵治疗适用于无排卵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可同时纠正AUB,具体方法取决于无排卵的病因。

7、内膜局部异常

当异常子宫出血发生在有规律且有排卵的周期,特别是经排查未发现其他原因可解释时,可能是原发于子宫内膜局部异常所致。对此类非器质性疾病引起的月经过多,建议先行药物治疗,推荐的药物治疗顺序为:

(1)曼月乐环,适合于近1年以上无生育要求者;

(2)氨甲环酸抗纤溶治疗或非甾体类抗炎药(non-steroidalanti-inflammatorydrugs,NSAID),可用于不愿或不能使用性激素治疗或想尽快妊娠者;

(3)短效口服避孕药;

(4)孕激素子宫内膜萎缩治疗,如炔诺酮5mg每日3次,从周期第5天开始,连续服用21d。

刮宫术仅用于紧急止血及病理检查。对于无生育要求者,可以考虑保守性手术,如子宫内膜切除术。

8、医源性因素

医源性因素指使用性激素、放置宫内节育器或可能含雌激素的中药保健品等因素而引起的异常子宫出血。包括激素用药时雌、孕激素比例不当。避孕药的漏服则引起撤退性出血。上环术后的不规则出血等,临床诊断需要通过仔细询问用药历史、分析服药与出血时间的关系后确定。必要时应用宫腔镜检查,排除其他病因。有关口服避孕药引起的出血,首先应排除漏服,强调规律服用;若无漏服可通过增加炔雌醇剂量改善出血。因放置宫内节育器所致,治疗首选抗纤溶药物。应用曼月乐环或皮下埋置剂引起的出血可对症处理或期待治疗,做好放置前咨询。

9、未分类(不能明确病因)

异常子宫出血的个别患者可能与其他罕见的因素有关,如动静脉畸形、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缺损、子宫肌层肥大等,但目前尚缺乏完善的检查手段作为诊断依据;也可能存在某些尚未阐明的因素。目前暂将这些因素归于“未分类(AUB-N)”。

动静脉畸形所致异常子宫出血的病因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子宫创伤、剖宫产术后等),多表现为突然出现的大量子宫出血。诊断首选经阴道多普勒超声检查,子宫血管造影检查可确诊,其他辅助诊断方法有盆腔CT及MRI检查。

治疗上,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出血量不多时可采用口服避孕药或期待疗法;对于出血严重的患者,首先维持生命体征平稳,尽早采用选择性子宫动脉血管栓塞术,但有报道,术后妊娠率较低。无生育要求者,可采用子宫切除术。

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缺损所致AUB的高危因素包括剖宫产切口位置不当、子宫下段形成前行剖宫产手术及手术操作不当等,常表现为经期延长。推荐的诊断方法为经阴道超声检查或宫腔镜检查。

治疗上,无生育要求者使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治疗,可缩短出血时间;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考虑手术治疗。对于有生育要求者,孕前应充分告知有妊娠期子宫破裂风险。手术治疗包括宫腔镜下、腹腔镜下、开腹或经阴道行剖宫产子宫切口憩室及周围瘢痕切除和修补术。

参考文献:

1、田秦杰.异常子宫出血的新概念[J].生殖医学杂志,(3):-.

2、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妇科内分泌学组.异常子宫出血诊断与治疗指南[J].健康管理,,():P.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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