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白癜风专家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2840/ 人民网曾报道过这样的案例: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让她免费人院治疗,而其同来医院的剖宫产手术单上鉴字,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排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医院甚至紧急调来已经下班的精神科主任,经过询问,确认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的其他家人;另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是: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宫产手术。 另一则案例是:年1月11日下午3时,淅江某村农民胡某的27岁医院接受剖宫产手术、两小时后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出血的症状。医院了解到周某此前已有流产经历、子宫受到过创伤,因此决定“必须进行切除手术,否则极易导致死亡。妇产科主任先后向胡某说明病人病情的危急,需要他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胡某说:“我老婆走进来时蛮好的,怎么会病危了呢?”一直不肯签字。晚上7时,周某依然流血不止。 尽管家属不签字,医院副院长仍医院的妇产科专家,并向县卫生局作了汇报,得到了“抢救病人,尽我们职责”的明确指示。11日晚7时,相关科室医院的副院长等纷纷到位,可是胡某仍不肯签字。针对这种情况,常务副院长、抢救小组组长决定:“生命高过一切,家属不签字,主治医生联合签!”这时,卫生局副局长也赶到现场,他对医生们说:“全力抢救,我做你们的后盾!” 晚8时,妇产科主治医生在手术告知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对周某进行手术。病人子宫被切除后,腹腔仍流血不止,医院又发出病危通知书,但胡某仍不肯签字,最后还是由主治医生联合签字,继续手术。经医生全力抢救,凌晨2时,周某的血压终于开始稳定,之后病人逐渐康复。 为什么患者的生命不能由自己把握,而是把生命的决定权交到一个对患者生死完全不关心的人手里?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能自己做决定?剧中的艾伦是幸运的,她有爱她的丈夫,但更重要的是她有对自己生命的话语权,当她作为弱者躺在病穿上的时候,她依然有作为人的权利——选择自己更想要的。无论是孩子还是自己的生死,当她发言的时候,她的声音是被尊重的。 我们的卫生制度现在也许还不够完善,但随着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希望患者作为人的权利可以被重视起来。首先是作为人表达自己的需求,再作为患者被告知怎样更有利。把生命交给重视生命的那个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ibibw.com/kjscby/16611.html |